当前,医疗保险面临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增大、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多发、传统经验决策方式落后等多方面挑战,从信息化建设角度,人社部门推进全民参保登记、医保智能监控、支付方式改革和移动支付探索等工作,积极开展了医保大数据应用。但在应用过程中仍然面临数据质量有待提升、数据应用尚不充分、安全体系还需健全等问题。继续深化医保大数据应用,下一步应重点围绕四个方面:一是汇聚和完善医保大数据;二是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;三是持续助力医保业务发展;四是构建数据安全体系。
当前,在全民医保体系逐渐完善、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、医疗需求快速释放、医疗费用不断攀升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,医疗保险面临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增大,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多发,传统经验决策方式落后等多方面挑战,如何充分利用大数据、“互联网+”等信息化手段,进一步支撑医疗保险在新形势下持续发展,实现全民医保、安全医保、科学医保和便捷医保,全面提升医保质量,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。
当前医保管理面临的困境
1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增大
随着生活水平提高,参保人更加关注健康,医疗需求不断上升,同时全民医保从制度全覆盖转向人员全覆盖,基本医保支出规模随之快速增长。这些因素都给医保基金平衡带来较大压力。2016年,人社部门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.44亿人,基金支出10767亿元。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25亿人次。考虑到当前经济下行和人口老龄化的形势,未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更大。
2、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多发
我国医保待遇支出高速增长,既有惠民生政策、人口老龄化、医疗技术进步、医疗成本上升等正常因素,更有大处方、乱检查、假发票等不合理因素。2016年审计署对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显示,一些医疗服务机构和个人通过虚假就医、分解住院、虚假异地发票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2亿余元。面对如此规模的支出,人工审核、抽查审核、固定规则审核等医保传统监管手段,对于日趋复杂的医保基金使用场景难以全面覆盖,对于日益隐蔽的医疗服务违规行为难以有效识别。
3、传统经验决策方式落后
过去医保政策制定和效率评估往往依赖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。随着参保人数的快速增长,医疗行为的复杂变化、医保经办人手普遍吃紧,传统的经验决策方式越来越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,在当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、医疗数据不断积累的基础上,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,深入挖掘海量数据资源优势,通过制度运行模拟、政策效率评估、资金压力测试等方式,辅助实现决策高效化、科学化、精确化,是医保业务发展的必然要求。
医保大数据的应用
社会保险信息化多年来秉承全国统一规划、统一建设的原则,伴随统筹层次提升,推进数据向上集中、服务向下延伸,逐步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。利用渐成规模的医保大数据,人社部门积极推动多项应用,遏制违规行为,辅助科学决策,保护基金安全。
1、数据质量有待提升
一是数据不完整。从各地层面,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的医保数据主要集中在参保、结算类基本数据,医疗行为过程中的医嘱、病历、药品进销存、检查检验报告等数据没有全面采集,服务反馈、治疗效果类数据,以及日志、视频、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普遍缺失,制约了医保智能监控、支付方式改革等应用的深入开展,难以支撑面向参保人开展精准服务。从部级层面,自2009年开展医保联网监测指标上报以来,各地按月向人社部上报数据,医保主要包括参保、享受待遇、定点医疗机构等基本信息,缺乏业务明细信息。
二是数据时效性不强。医保联网监测数据按月上报,支持了部级基金监管、宏观决策、社会保险参保待遇比对查询等多项系统应用。但按月更新的数据时效难以满足全国统筹、重点业务实时监控等新业务需要。
三是数据准确性不高。从部级联网监测数据来看,虽然数据规模、覆盖人群快速增长,但仍然存在各险种、各业务基本信息、业务状态信息不一致,部分代码使用不标准、不规范,甚至存在不少错误或无效信息等问题,对数据的深入分析和广泛应用带来较大影响。
2、数据应用尚不充分
一是数据应用意识不足。近年来,人社部门逐渐认识到数据的巨大价值,积极开展数据应用,但相较于人社部门管理的大数据,已开发的数据只是冰山一角,海量数据还在“沉睡”,沉睡数据中的问题不断累积,反过来影响数据应用工作开展。毕竟只有持续应用,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数据质量提升。
二是对“问题数据”重视不够。明显异常的数据一部分是数据质量低下的垃圾数据,也有部分是客观业务问题导致数据错误。在数据应用过程中,常常首先筛除异常数据,实际上也筛除了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。大数据时代,更要培养重视异常数据的意识,善于从中发现问题、防范风险,逐步减少“问题数据”,提升数据质量。
三是跨业务数据应用不足。目前对数据的开发应用,多集中于单业务板块,跨业务联动应用不足,如社保与就业数据关联分析、就医信息与人员生存状态的结合判断等。数据只有真正融会贯通,才能激发新思路,创造新价值。
3、安全体系还需健全
2014年,人社部先后下发了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应用系统安全管理规范(试行)》(人社厅发〔2014〕47号)和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数据库安全管理规范(试行)》(人社厅发〔2014〕48号),从具体操作层面对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安全提出了规范要求。然而,大数据环境下数据链条变长、数据规模增长、数据来源多样、数据流动性增强,使得数据安全保护难度加大,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加剧,传统的安全控制措施面临挑战。
医保大数据的发展方向
一是夯实基础信息。统筹全民参保登记库和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,完善部级人员、单位基础信息库,准确掌握服务对象基本情况,进一步发挥人社基础性信息库作用,实现一数一源、“一人一卡”。
三是提升数据质量。持续抓好数据质量提升,一方面做好与人口库等外部数据比对,核准数据资源。另一方面逐步排查数据异常原因,对可能存在的无效数据,进一步分析比对,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。
2、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
实现对医保大数据的高效集约管理,建设大数据平台势在必行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“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”,其内涵是运用“互联网+”、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,为群众提供无地域流动边界、无制度衔接障碍、参保权益信息更加公开透明、社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、各服务事项一体化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。高效的对外服务需要底层大数据平台的强大数据支撑能力,因此,建设适应人社业务,协同、监管、决策、服务的可靠安全人社大数据管理平台,作为大数据产生、汇集、分析和应用的基础,实现数据统一标准、统一管控,提升管理服务效率,为上层应用提供数据支撑服务,是当前的重点任务。
3、持续助力医保业务发展
大数据应用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是推动业务发展,提升管理效能,实现决策科学化、监管精准化、服务人本化。具体应用如:发挥大数据聚类、决策树等算法优势,支持单病种、DRGs等支付标准设计、测算和评价,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深入开展;完善药品数据和统一标准,借鉴各地先进经验,探索制定药品支付标准;利用大数据技术,分析并预测基金运行情况,完善筹资与待遇机制;深化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,探索利用人工智能、图计算等前沿技术,提高监控精确度,实现更加智能化的监控;推进电子社保卡研究应用,提供网上费用结算、医保移动支付等服务,打造线上应用服务体系;利用大数据推荐模型,面向参保人提供精准推荐等健康管理服务。
4、构建数据安全体系
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应用实践,对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要切实树立数据安全意识,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,确保数据安全、完整和一致。
二是加强基础设施保障,启用电子印章、数据加密、生物特征识别等安全技术手段,为数据安全提供基础保障;
三是确保个人信息安全,提供服务要获得个人授权,保护个人隐私。